這個星期六就要投票選舉了,

照以前的經驗應該二個星期前就會收到選舉公報及通知,

但這次很奇怪,我們到現在還沒有收到呢 !!

米爾頓說應該是我們這一區的都還沒收到,

我就說後天就要投票了,怎麼可能這麼慢呢 !

今天去問隔壁的嚴媽媽,他們說早就收到了 ~ 叫我們直接去找里長要 !!

結果,米爾頓不知是哪個經有問題,

一聽到說要去找里長,馬上很神秘的跟我說:「這一定是賄選 ! 」

我說怎麼可能呀 ~

他就說:「里長一定是叫我們去拿通知順便要給我們錢,然後叫我們投某某人 ! 」

基本上,這種事如果發生在鄉下,我相信有可能,

但在台北市,我想應該沒有什麼人有這種膽 !!

不過我還是很認真的跟他說如果真的是這樣,我明天馬上叫警察抓他 ~

結果他竟然說:「給你錢當然就收起來呀,抓他幹嘛 ! 」

好吧,我只能說,這個社會會變成這樣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--______-- |||

晚上吃完飯,我們就去找里長,

結果,里長只叫我們當天帶身份證跟印章就可以直接去投票,

其他就什麼也沒說,我們就回來了,

我想,「某人」的心裡應該是有某種程度的落莫吧 ......

不過,我只能說,他真的想太多了 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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